【圆桌对话】从严从实 管出习惯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2018-06-13 20:31   审核人:

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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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赵国利

  问: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最近四期“每周通报”案例看,既有老问题老现象,也有新动向新表现,再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潮的隐患不容忽视。在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有成果方面,有哪些举措?

  吉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岩: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做法是:一方面,加大督查督办问责力度。坚持抓节点检查、信访督办、查处问责、通报曝光、媒体宣传,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纠正“四风”不松劲。另一方面,注重借助科技手段,努力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监督执纪的效果。比如,调阅公安交警视频监控数据,着力发现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线索;调阅税控发票系统数据,着力发现违规公务接待、违规购买年货节礼、违规购买发放福利等问题线索;调阅石油公司汽油销售数据,着力发现私车公养问题线索等。

  甘肃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秋林:我们强化监督检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深入机关单位、乡镇、饭店和风景区等开展察访,进行检查。与此同时,强化通报曝光。坚持重大节日期间“周通报”,扩大震慑效应。五一、端午期间,针对“节日病”,实行每周通报制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通过一个案例,刹住一类问题,警醒一批放松警惕的党员干部,使一些存在侥幸心理、模糊认识、从众心理、惯性思维的党员干部以此为戒,端正心态,廉洁过节。近期,我们省纪委监委通报曝光5批16件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

  江西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衷文俊:在巩固成果方面,一是加强教育、补齐短板。深入挖掘查处案例中反映出来的思想认识、纪律观念、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问题,督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纪律教育,严格日常监督管理,补齐制度短板。二是定期通报、压实责任。采取月报告、季通报、半年调度点评等方式,对各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进行通报,引导各地学经验、找差距,层层压实监督责任。三是运用税控平台精准监督。依托税控平台“大数据”,以疑似问题发票为重点,开展“点穴式”检查。四是盯紧薄弱环节加大检查力度。聚焦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驻外工作机构等薄弱环节,开展突击检查,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问:在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有成果的同时,如何拓展?

  西藏自治区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党万军:第一点是紧盯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情况,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打破人情干扰,采取县区交叉方式开展察访,对发现的问题由自治区纪委统一督办。第二点是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3月至10月,用8个月时间在全区开展集中整治,聚焦10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解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作为慢作为、文山会海等突出问题。第三点是聚焦地方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县乡基层等领域,紧盯权钱物集中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坚决查处以工作对接、学习培训为名公款旅游、虚列开支公款购买高档酒水和礼品等问题,持续形成压力和震慑。第四点是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纠正“四风”工作懈怠的地方和部门,对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下降,“四风”问题出现反弹回潮迹象的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并通报。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罗军元:首先狠抓关键少数。抓作风建设,关键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通过领导干部的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实实在在转变作风。其次紧紧依靠群众。不断拓宽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使“四风”问题无处遁形,不断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第三突出工作重点。今年我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全面聚焦脱贫攻坚、政府债务化解、政府资金管理、党内政治生活、基层社会管理“五个领域”,重点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四种行为”。同时,也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以强有力的措施,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江西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衷文俊: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持续用劲发力,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好人主义、回避问题、慵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抓住典型、严肃查处、形成震慑;对作风问题开展“大起底”“大扫除”,集中整治“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构建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打造生态宜居的城乡环境;采取“不打招呼、不设路线、不搞迎送、不要陪同、不作报道”的调研方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注重发现问题,推进整改工作,发挥“头雁效应”;立足职责定位、主动对标履职,聚焦看得见、管得着、抓得住的具体问题,强化监督,为作风建设提供纪律保障。

  问: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程中,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风状况的监督?

  云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彭胜文:云南省的做法,一是迅速将六类监察对象全部纳入12388举报受理范围,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风状况的监督,不断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网络。二是积极构建“互联网+监督”模式,筑牢“四风”问题监督防线。依托移动互联网和微信公众号,搭建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提高发现问题和监督举报的覆盖面、及时性和精准度,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监督。三是把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贯彻监察法,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印发《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明确规定,扶贫目标任务、扶贫对象、扶贫政策掌握不全面,脱贫措施不精准、不完善;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甚至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及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导致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的,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青海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乔亚群:一是做好监察对象的认定和统计工作。对监察法明确的六类监察对象进行按类细化,重点对公办的教育、医疗卫生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进行摸排、认定,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至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二是科学调配监督执纪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监督实效。针对“四风”高发领域和薄弱环节,通过“点穴式”“交叉式”“常规式”等监督方式,实现力量统筹、对象交叉、时间集中,提升监督执纪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强化职能作用,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

                                                            转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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